浪里个浪 发表于 2017-4-11 12:35:00

淡如水

1、寒暄   

  “注意身体哦。”   

  “恩,好的,谢谢。”   

  “不客气。”   

     

  算起来,我和依依相识已有十年。   

  十年,在漫漫人生道路上并不算甚长的一段,只是这十年,跨越了中学到大学的青葱岁月,跨越了成长到成熟的心路历程,跨越了懵懂到顿悟的华丽转身。   

  如果说,在这样的十年里,我从一颗生涩的青苹果成长为一颗清透的水晶苹果,那么依依便是由一只怯弱的雏鸟成长为一只可以扶摇直上的雄鹰。然而,经由时光打磨改变的不止是我们本身,还包括了我们之间的友谊——这就像是,往闲置在杯中已久的可乐里再勾兑上大量的水,不止没了最初刺激的泡沫,甚至连最后的一点甜味也不剩了——亦如一杯平淡的白开水。   

     

  2、初中   

  或许是因为相识甚久吧?这段友谊的伊始,在自己的记忆之门中已然模糊不清了。如果硬要追问,我只是依稀记得,初中入学后不久的一天,有个看起来极为温顺的女孩突然跑来问我,“许诺,我可以做你的朋友么?”   

  那时的我尽管年少轻狂,个性也张扬得很,但总还是明白自己并非什么天之骄女、大贤大才之辈,对方这般唯唯诺诺又充满期许的模样不禁让我有些发懵,愣愣的扫量了她半天,实在想不出个所以然来。   

  诡异的沉默持续了数分钟,女孩脸上的表情也逐渐由期许转为失落,不由咬着嘴唇低下了头,喃喃说道,“不可以吗?”   

  这样的情绪转变落在眼里,任谁都会有些不忍,于是,我慌忙伸出手拍着她的肩,答道,“当然可以。”   

  之后,那女孩笑了,眼睛里闪出的,是世界上最美的极光。   

  而那个女孩——就是依依。   

  不过,在接下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,我都无法理解,像依依这样小鸟依人的乖乖女究竟是哪根神经搭错了线,竟会想和当时在成人眼中有些离经叛道的我做朋友?如此一个问题困扰了自己许久,在六年之后才揭晓了答案。   

     

  谈起初中的日子,的确是简单而快乐。   

  从小跟着哥哥们玩的我,也算是个有些男孩子气的小愤青,对枯燥乏味的学习生活总是诸多不满,整日想着挣脱牢笼,去更广阔的天空自由飞翔。所以那时的自己最爱做的事就是翘掉自习课,翻墙到校旁的小公园去呆呆的坐着,背靠着笔直的法国梧桐,面朝着静谧的一潭湖水,心念着飘渺的人生理想,看看天、看看云,以为面朝大海,便能春暖花开,了无牵绊。   

  一开始,作为三好学生的依依对这种行为自然是极力劝阻,甚至以跟着我一起逃课相要挟,只是我却不为所动,依旧我行我素,因为自己根本就不相信依依会真的如此。   

  然而没想到的是,在一次我照例收拾好东西,准备翘掉晚自习时,依依竟背着书包突兀的挡在了面前。   

  “你这是干什么?”我不胜其烦的问。   

  “我说过,你要是再翘课,我就跟着你。”依依的眼神中透着不可动摇的决心。   

  “随便你吧。”我摆了摆手,绕过她继续往前走去,不过心下还是想看看她究竟能跟到什么时候。   

  到了院墙前,我轻车熟路的爬了上去,居高临下的看着手足无措的依依,嘲讽道,“连翻墙都不会,还说跟着我?还是赶紧回去吧。”   

  依依的脸本就因为焦急而涨的略有些红润,听闻此语后更是烧的绯红,她蓦地把书包取下来,用力一甩,就扔到了院墙外,而后便努力攀上了略有些斑驳的墙壁。   

  当蹭得满身灰尘的依依也坐到了墙头时,早已目瞪口呆的我终于相信了她的决心。依依得意洋洋的笑着,仿佛在宣告:“看,我做到了吧?”   

  我苦笑着摇摇头,起身翻下墙去,依依自然也跟了下来,可是略有些分心的自己却一脚踏空,摔在了绵软的草坪上。万幸的是,除了扭伤了脚,倒也没什么大碍,只不过,小公园自然是去不成了,所以那天,最后的结局就是依依扶着走路都有些吃力的我,一瘸一拐的回了家。   

  然后自此之后,依依却如同魔怔了一般,总是打着各式各样的旗号跟着我一起逃课。久而久之,我竟也习以为常了。在小公园里,我们有时不发一语的呆坐上一个下午,有时又天高海阔的谈天说地聊上一个晚上。总之,这段友谊算是初步牢固了。   

  可能是初中的课业毕竟没有那么困难吧?尽管我们在学习上都没有十分尽力,但自己凭借着一点小聪明,总还是能挤进班级前十,偶尔发个飙,竟也能考到四、五名;而作为模范生的依依,成绩就更无需多说,即使理化总给她拽两下后腿,文史也足够帮她完成三级跳远,令她稳居三甲。如此一来,就连老师都懒得多管,渐渐竟也默许了我们的“胡作非为”。   

     

  不过,初二那年,我和依依还是闹出了一场不小的风波。   

  记得,当时我们都颇为欣赏的一位作家即将来签售,只是不巧,日期却订在了期中考试的当天。倘若平时,我们自然会毫不犹豫的去参加活动,可这次需要翘掉的毕竟是一场重要的考试,这令我和依依都不免有些顾忌——尤其是依依。不过最终,我的感情还是战胜了我的理智,莫此为甚的是,我的诡辩还战胜了依依的理智,最后自己真的硬拉着她去了那场签售会。   

  然而,到了活动现场,我才发觉自己明显低估了那位作家的人气。人头攒动的广场已然再无一点落脚之地,只能踮起脚尖随着人潮勉强缓步向前,而放眼入口处,摩肩擦踵的人们还在不断的翻涌进来,制造出更高的浪花,就这样,在漫长的等待中,我们都被挤成了三明治的夹心,随后,又成了夹心中的酱汁,可是心情,却依旧愉悦。   

  多年后,当我忆及此事,已然记不清最后是如何挤到了那位作家的面前拿到的签名,但却还清晰的记得在人潮汹涌的广场上,两个瘦弱的女孩是如何拼命的撑开手臂,扶持着对方,仿佛彼此就是唯一的依靠。   

  那天,出了广场后,我手舞足蹈的对着依依表达兴奋之情,谁知她却突然脸色一变,翻着口袋说,“不好了,我的自行车钥匙找不到了,一定是刚刚挤丢了。”   

  “你再仔细找找,确定没有了吗?”我也焦急的帮着她翻着包。   

  “真的没有了,怎么办啊。”   

  “我回去找找,你在这等我。”说着,我立刻向人群中冲去,可刚迈开步子,就被依依拉了回来。   

  “你疯啦,那么挤还回去?”依依阻止道。   

  “可你的钥匙不见了啊。”说着,我还试图挣开她的手,再次钻入人海。   

  “我骗你的,逗你玩呢。”依依嗔笑道,并赶紧从衣服的里层口袋掏出了钥匙,编辑评语这是一个平淡如水的故事,没有炙热的爱,没有惨烈的恨,有的只是平凡生活中的点点滴滴——亦如我们大多数人的青春。(作者自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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